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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黎晨芳 - 教務處 | 2022-09-26 | 點閱數: 127
一、 依據本市111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 本案為辦理教育部旨揭評選計畫,進行本市初選作業、輔導工作坊及推薦參加教育部複審團隊集訓等。本市初選將推薦閱讀績優學校國中2所及國小3所;閱讀推手團體組6隊及個人組6名報名參加教育部複審(以上校數或隊數為暫訂,得視教育部來函調整校數)。
三、 為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核心素養及課程目標之概念,將閱讀素養納為閱讀教育之核心,本案鼓勵貴校參與,並希將閱讀理解策略運用於各領域教學,有助於提升教學成效,落實閱讀教育之推動;旨揭計畫重要事項(詳如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一) 評選方式:
1、 閱讀磐石獎:初選(書面審查)與複選(書面審查及口頭發表)。
2、 閱讀推手:書面審查。
(二) 收件時間:111年10月7日(星期五)前將書面資料逕寄(送)瑞梅國小教務主任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閱讀磐石獎複審:發表日期為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順序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 輔導工作坊:俟公告複選結果後,依據複選結果另案辦理輔導工作。
(五) 集訓: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推動閱讀績優評選之學校,請參與本市閱讀績優學校集訓活動,集訓活動得公開邀請市內國中小參與及交流,辦理時間另案通知。
四、 本局同意是日(111年11月11日)出席發表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1年度學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五、 補助金由本局另案核發(於評選結果公布後,由本局另函通知受獎學校將經費概算表送本局核辦)。
六、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核敘:
(一) 桃園市閱讀磐石獎:
1、 每組特優1隊:9人嘉獎1次、9人獎狀1張及每校補助4萬元整。
2、 每組優等2隊:7人嘉獎1次、7人獎狀1張及每校補助2萬元整。
3、 每組甲等3隊:5人嘉獎1次、5人獎狀1張及每校補助1萬元整。
(二) 桃園市閱讀推手:經本市評選推薦參加教育部「閱讀推手」之團體及個人(團體6隊;個人6名),由市府頒發每人嘉獎1次,以茲鼓勵(團體組指導教師3人、志工以10人為原則非桃園市政府所轄單位人員改以獎狀獎勵之)。
七、 本案倘經本市推薦參加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榮獲閱讀磐石學校或閱讀推手獎者(含學校、團體或個人),則依以下列基準從優核敘:
(一) 教育部閱讀磐石學校:獲獎學校3人記功1次,行政人員5人嘉獎1次,學校班級導師9人核予嘉獎1次,獎狀核實發給。
(二) 教育部閱讀推手獎(團體組及個人組):獲獎人員記功1次(團體組指導教師3人、志工以10人為原則,非桃園市政府所轄單位人員改以獎狀獎勵之),並頒給個人獎新臺幣5,000元整圖書禮券及團體獎新臺幣1萬元整圖書禮券。
八、 以上說明六及七敘獎部分,於活動結束後,另函知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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