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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2-05-19 | 點閱數: 253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422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84號函副本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4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4220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內供應已核准緊急授權使用之COVID-19疫苗,其中莫德納(Moderna)COVID-19疫苗業於本(111)417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家會議決議,經整體評估該疫苗對兒童之有效性及安全性,並考量國內緊急公共衛生需求,核准該疫苗可用於滿6歲至11歲接種,每劑接種0.25mL。另該族群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並於本年420日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討論,基於國內COVID-19疫情上升,為保護學童預防感染所致重症,建議滿6歲至11歲學童可接種莫德納COVID-

19疫苗,依據目前莫德納疫苗臨床二、三期研究實證結果建議接種兩劑,我國ACIP建議學童接種第12劑間隔為12週以上。

三、前揭滿6歲至11歲學童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可採「校園集中接種」及「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模式執行,充分尊重家長選擇,國小六年級滿12歲學童,考量疫苗接種劑量不同,建請貴校通知家長自行至合約醫療院所(詳見桃園

COVID-19防疫資訊站/疫苗接種 /合約院所查詢,網址:https://reurl.cc/g2W8dR)預約接種。

四、請貴校先行協助調查校園集中接種意願,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莫德納 COVID-19疫苗6-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選擇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詳細填寫家長(或法定代理人)之各項欄位資訊後,由學校收回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後回報醫療院所或衛生所。

五、倘貴校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設籍學校,請貴校一併處理實驗教育學生入校接種事宜;並協助通知中輟、中離及休學等仍具有貴校學籍之學生配合入校接種,倘無法配合者,請貴校協助提醒學生可逕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接種。

六、請貴校確實掌握同意於校園集中接種COVID-19疫苗之學生名冊,並在充分尊重家長選擇及意願之前提下,視學校前置作業規劃情形,安排接種時間,可與醫療院所或衛生所協調自本(111)52日起安排校園集中接種及提供未在校接種者指定合約醫療院所名單(詳見桃園COVID-19防疫資訊站/疫苗接種 /合約院所查詢)

七、莫德納COVID-19疫苗為首次於國內提供滿6歲至11歲兒童接種,基於兒童及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的反應及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請貴校確實將接種須知分發提供家長參考,並給予家長至少7天的充分思考時間,以利其瞭解國際間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之副作用監測情形及接種疫苗之效益,評估並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另6歲至11歲兒童表達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

八、學校辦理旨案疫苗接種作業之其他行政配套措施:

()特殊教育學校之校園集中接種服務,建議加派醫療人力,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

()請於接種疫苗當日調整課程內容,安排靜態活動,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於疫苗接種後兩週,妥善規劃課程內容、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

()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九、檢送修訂之相關作業文件表單共6件,亦可逕至教育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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