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7
:::
重要 彭愛玲 - 人事室 | 2014-01-08 | 點閱數: 621

為利辦理本校102學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請頒事宜,敬請有漏列的老師於115日前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影印本)至人事室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資格: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年資計算至本(103)年731止。
.「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成績優良」者。(年資之計算係自初任教職之八月起,即93年或83年或73 638月起)
三、初步查核符合人員如下:
1、屆滿10年:羅世珍組長、鄭紹祥教師、蕭欽文教師
2、屆滿20年:陳浩雲組長
*以上名單如有錯誤或漏列,請務必於103115 下午4時前攜帶相關證件至人事室辦理,如未於期限內告知,逾期者於下年度再行補報,逾時不予受理。
應檢附證件:
1、教師證
2、歷任服務學校之服務(離職)證明影本。
3、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
4、初任教職之派令或核薪通知書影本。
四、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方式為:40年(一萬元)、30年(八仟元)、 20年(六仟元)、10年(四仟元)。

:::

快速連結

 

關於雙龍

展開 | 闔起

重要訊息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