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介就讀對象:
(一)申請入學資格,符合下列入學條件之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1.因家庭遭逢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
2.因家庭功能不彰與失調。
3.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
前揭申請對象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願意配合與接受分校輔導就讀者應提具相關證明文件,應檢附資料未繳齊者,無特殊原因,不予受理。
(二)家庭遭逢變故與家庭功能不彰與失調定義如下:
1.符合脆弱家庭定義之學生或脆弱家庭個案學生。
2.雙親亡故之依親學生。
3.單親家庭學生。
(三)雖符合資格仍不受理申請者:
1.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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