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7
:::
公告 黎晨芳 - 教務處 | 2022-07-31 | 點閱數: 258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0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4009號函辦理(隨函檢附)。
二、 本方案透過學校、家庭及社會教育,深耕及推廣生命教育之整體政策,爾後本案將因應社會發展持續滾動修正。
三、 本方案內容,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摘述如下:
(一) 方案推動:配合「生命教育中心學校」(本市忠貞國小與大園國中),進行教材研發、教學設計與教師專業增能等相關事宜,以落實各校生命教育文化形塑,推動生命教育議題融入領域或學科課程及其他非課程時間規劃活動。
(二) 課程教學與多元活動
1、 學前教育部分:鼓勵生命教育融入幼兒原有之學習及作息中,提供幼兒覺察、體驗、探索之機會,如:例行性活動、轉銜活動、大肌肉活動、學習區、教保活動課程、全園性活動等。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生命教育課程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中實施。
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各領域/科目融入生命教育議題,並善用彈性學習課程(或時間)與校定課程之規劃。
4、 運用各項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等多元方式,引導學生思考生命的價值,以生命教育形塑校園文化。
5、 「生命教育特色學校」試行固定時數或固定時段推行生命教育教學活動。
(三) 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1、 將生命教育融入志願服務相關培訓或活動,涵養思辨、反省與自主的行動能力,進而培養社會關懷能力。
2、 透過媒體與網路介紹學校推動生命教育案例,或結合社會資源辦理相關宣導及實踐活動。
四、 請各校依據本方案理念融入生命教育學習主題,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透過傳承、資源與經驗共享,陪伴不同生命階段的孩子成長。
五、 檢附旨揭方案1份。
:::

快速連結

 

關於雙龍

展開 | 闔起

重要訊息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