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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
公告
2021-11-03 · 黎晨芳 · 研習訊息 · 點閱數:294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委請瑞坪國中承辦,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請於111年5月18日至5月25日(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資料,寄至瑞坪國中教務處黃郁喬老師收(326026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535號)。
三、
獎勵辦法:
(一)
各校送審件數(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之獎勵:
1、
送件數4-6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
送件數7-9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
送件數10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
參賽獲獎教師:
1、
特優:該組每人嘉獎1次;每組著作分數0.1分、每人獎座1只,撰稿費1,020元/千字,圖片使用費920元/張,最高4,000元整。
2、
優等:該組每人獎狀1紙;每人獎座1只,撰稿費1,020元/千字,圖片使用費920元/張,最高3,000元整。
3、
甲等:該組每人獎狀1紙。
4、
上開獲獎作品由數人合著者,著作分數及稿費依作者人數平均核給。
四、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03-4821468分機213。
1) 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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