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公告 2021-11-11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225
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府人力字第1100270340號 函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