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或 代理(課)教師再聘,其聘期起始日一案
公告 2022-01-07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19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桃教高字第1100121420號函
主旨:為本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或 代理(課)教師再聘,其聘期起始日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局110年7月30日桃教小字第1100065938號函示,本市 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1年2月11日(星期五)。
二、爰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或代理 (課)教師再聘,其聘期起始日為111年2月11日(星期 五),如未能於開學日報到就職,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