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 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公告 2022-03-26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34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桃教中字第1110024167號 函
主旨:檢送「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 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貴校(園)轉知所屬教師 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1年3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10904988號函 辦理。
二、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貴校(園)依 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 業(以下簡稱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111年全國教師介聘服務作業日程表。 (二)111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四)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 (五)111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對照表。 六)111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條文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