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動物防疫所招募義務動物保護員20名,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
2014-10-22 · 羅世珍 · 學務處 · 點閱數:640
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
103年第2次義務動物保護員招募簡章
- 招募宗旨:
- 協助本所動物保護檢查員進行動物保護案件之稽查取締及追蹤訪查、人道教育與法令宣導等工作。
- 協助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之介紹宣導、清潔、收容動物照顧及認領養等工作。
- 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供民眾參與公益,奉獻愛心之管道。
- 招募條件:
- 年滿20歲以上。
-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
- 喜愛動物、溫和有禮、富有愛心、耐心、正義感及服務熱誠。
- 能配合本所指揮調度協助辦理動物保護相關工作。
- 能配合參加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
- 具動物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 招募名額:
- 動物保護檢查:預計招募10名。
- 動物收容:預計招募10名。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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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服務時間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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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檢查 |
一般上班日 AM09:00~PM12:00 PM13:00~PM17:00 (每季至少服務18小時) |
協助本所動物保護檢查員進行動物保護案件之通報、蒐證、稽查、勸導、取締及追蹤辦理進度、人道教育與法令宣導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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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收容 |
每星期二、四、六、日 AM10:00~PM12:00 PM13:30~PM15:30 (每月至少服務4小時) |
協助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之介紹宣導、清潔、收容動物照顧及認領養等工作。 |
- 相關訓練:
- 資格訓練:完成下列訓練並取得證書始具義務動物保護員資格。
- 基礎訓練:取得臺北e大網路教學、內政部或桃園縣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之統一訓練等12小時時數證明
- 特殊訓練:參與本所辦理之動物保護相關訓練6-8小時。
- 職能學習:本所視情形辦理動物保護相關講習(如服務形象、法治訓練、動物保護觀念、人畜共通傳染病介紹等)。
- 報名資訊: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郵寄資料:
- 報名表正本1份。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以A4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請以A4紙張影印)。
- 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2張。
- 郵寄地址:330桃園市縣府路57號(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請於信封註明甄選義務動物保護員。
- 聯絡電話:03-3326742分機40~47。
- 傳真:03-3389444。
- 面試通知:報名資料經初步審核通過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