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以,關於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課程積分採認為醫事人員師(一)級、師(二)級任用資格之醫事專業訓練時數,請查照。
公告 2025-05-05 · 林冠伯 · 人事室 · 點閱數:123
依銓敘部114年4月24日部特四字第114581110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