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5-06-03 · 林冠伯 · 人事室 · 點閱數:121
| 一、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5月22日部退四字第114582608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除第3條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外,其餘修正條文均自114年5月17日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