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5-06-09 · 林冠伯 · 人事室 · 點閱數:132
| 主旨: | 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依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