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4年6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公告 2025-07-02 · 林冠伯 · 人事室 · 點閱數:136
| 一、 | 依據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專員,電話:(02)7736-77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