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經費申請
公告 2025-08-21 · 黎晨芳 · 教務處 · 點閱數:207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5702805B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補助對象如下: |
| (一) | 伙食費: |
| 1、 |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之原住民學生。 |
| 2、 | 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原住民身分,並住宿於學校宿舍之原住民在校住宿生。 |
| 3、 | 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體育班、各校成立1年以上之運動代表隊,其原住民學生寒暑假訓練或課業輔導有實際需求者。。 |
| (二) | 住宿費: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包括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住宿學校宿舍之原住民學生。 |
| 三、 | 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標準: |
| (一) | 伙食費:住宿生每名學生每學期1萬6,000元,已領有政府其他午餐補助費者,本項經費不重複支用於午餐之支出。 |
| (二) | 住宿費:依各校住宿生應收住宿費金額每學期覈實補助, 就讀公立學校原住民學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3,500元為限,就讀私立學校原住民學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4,100元為限。 |
| 四、 | 請貴校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檢具住宿生之身分證 明文件及申請名冊紙本(須蓋關防並核章)免備文寄(遞) 送報局;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傳送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jenny0709@ms.tyc.edu.tw),以利彙整。 |
| 五、 | 本案所檢具之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須以開學前3個月內之 證件為限,並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其 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俾據以審核。 |
| 六、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 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在校住宿生名冊格式各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