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9條,並自115年1月31日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本市防制學生無照駕駛宣導圖宣各1份。
公告 2026-02-23 · 鄭雅文 · 學務處 · 點閱數:69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14167號函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