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就寄養家庭、親屬安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26-05-21 · 林冠伯 · 人事室 · 點閱數:46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5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5001591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