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交通局為強化本市市民「高齡者換照新制」等交通安全觀念宣導。
公告 2026-05-27 · 鄭雅文 · 學務處 · 點閱數:51
一、依新制規定,70歲至74歲長者須完成體格檢查及交通安全教育 課程後,始得換發駕照至年滿
75歲;75歲以上長者則維持每3年換照一次,並須通過認知功能測驗。
二、另為鼓勵高齡者依自身狀況調整交通方式,70歲以上長者如主動繳回所有駕照,可申請TPASS乘車
補助,每月最高回饋1,500元,補助期間2年。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交通局郭小姐(03)3322101#6877。
四、檢附「高齡者換照新制」宣導圖卡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