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所屬師生即日起禁止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
公告 2015-07-09 · 鄭秋銀 · 學務處 · 點閱數:421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6月2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40019229號函辦理。 |
| 二、 | 有鑑於新北市八仙樂園104年6月27日發生粉塵爆炸意外,造成多名遊客遭嚴重灼燒,即日起禁止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從事戶外活動,務必多加注意自身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