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文化局辦理「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初選徵件
公告 2015-11-06 · 鄭秋銀 · 學務處 · 點閱數:474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收件時間:104年11月9日(週一)至11月30日(週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二) | 收件地點:請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請註明「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作品。 |
| 活動詳細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查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