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
公告 2016-01-04 · 古重仁 · 輔導室 · 點閱數:687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5年3月22日起至105年3月24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5年3月31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5年4月23日。
三、本案簡章請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