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5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事宜
公告 2017-01-24 · 蔡碧珊 · 教務處 · 點閱數:411
| 一、 |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學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
| 二、 | 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06年3月13日止。 |
| 三、 | 相關資料請下載附件檔詳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