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海報設計創作比賽實施計畫
公告 2014-04-07 · 鄭秋銀 · 學務處 · 點閱數:652
(一)收件方式:請各校承辦人填妥實施計畫內之報名表及作品清冊暨保證書,於送件當日將作品(黏妥報名表)、作品清冊暨保證書(需核章)送達石門國小收件處;並將作品清冊之電子檔mail至石門國小訓導處張主任收(tycposter@gmail.com);個別報名、自行送件概不受理。
(二)收件日期:103年4月21日(一)及103年4月22日(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三)收件地點:桃園縣龍潭鄉石門國民小學訓導處(桃園縣龍潭鄉文化路188號)。
(四)評選日期:103年4月25日(五)。
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http://163.30.76.50/)下載參閱
聯絡人:張主任,03-4711752轉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