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108年3月19日府人給字第1080057561號函說明二 財團法人法公布日期誤繕,正確應為「107年8月1日」
公告 2019-03-25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293
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府人給字第1080068595號函
主旨:有關本府108年3月19日府人給字第1080057561號函說明二 財團法人法公布日期誤繕,正確應為「1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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