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除第十六點附表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均自即日生效
公告 2019-07-30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297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部分規定,除第十六點附表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