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公告 2020-10-13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287
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府人力字第1090234924號函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