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司法院於109年11月3日修正發布一案
公告 2020-11-09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271
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府人力字第1090280908號 函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司法院於109年11月3日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1月3日總處培字第109004440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