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支(兼)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認定及請領退休給與之權利問答一覽 表」1份
2020-12-24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26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桃教人字第1090117689號 函
主旨:檢送「支(兼)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認定及請領退休給與之權利問答一覽
表」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39821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副本及其附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