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辦理「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太極拳錦標賽」一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公告 2021-01-04 · 涂欽文 · 學務處 · 點閱數:399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109年12月17日(109)桃太委字第013號函辦理。 |
| 二、 |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體育館(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100號)。 |
| (二) | 比賽日期:110年7月4日(星期日)。 |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30日(星期日)止。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