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函以,現職政(公)務人員代理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期間之待遇支給一案
公告 2021-03-26 · 黃小靜 · 人事室 · 點閱數:342
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0年3月16日府人給字第1100055217號 函
主旨:有關行政院函以,現職政(公)務人員代理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期間之待遇支給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0年3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0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