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
103年第2次義務動物保護員招募簡章
工作項目 |
服務時間 |
工作內容 |
動物保護檢查 |
一般上班日 AM09:00~PM12:00 PM13:00~PM17:00 (每季至少服務18小時) |
協助本所動物保護檢查員進行動物保護案件之通報、蒐證、稽查、勸導、取締及追蹤辦理進度、人道教育與法令宣導等工作。 |
動物收容 |
每星期二、四、六、日 AM10:00~PM12:00 PM13:30~PM15:30 (每月至少服務4小時) |
協助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之介紹宣導、清潔、收容動物照顧及認領養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