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2年9月27日桃教體字第1120097385號函辦理。田徑選拔日期: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地點:龍潭國小。 游泳選拔日期:112年11月19日星期日,地點:渴望會館。 |
二、 | 請填具附件內之報名表後(田徑、游泳請分開報名),於11月1日(田徑)、11 月10日(游泳)前完成報名程序。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 |
四、 | 本案每校補助經費上限10,000元,僅供各校參賽選手保險、膳食、茶水、車資用,田徑和游泳選拔併用(核實支付)。 |
五、 | 請各校於活動結束後一周內依實際金額檢具下列資料: 1.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龍潭區潛龍國民小學」,並請備註學校公庫銀行名、分行名、行庫代號、帳戶名、帳號。 2.原始憑證正本(需完黏貼核章)。 |
六、 | 上述核銷資料送至本校後,將於核對無誤後進行匯款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