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聖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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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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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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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1月10日環署綜字第1040093229號函辦理。
二、本分享會將分4場次舉行,各場次時間及地點如下,請就近擇1場次參加,並派實際執行人員出席。該署僅補助每校1人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檢據核銷):
(一)北區:
1、時間: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2、地點:新竹縣立新湖國民中學。
(二)東區:
1、時間:104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2、地點: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三)南區:
1、時間:104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2、地點:臺南市虎山國民小學。
(四)中區:
1、時間:104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2、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