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10年3月15日召開之「110年桃園市運動會組隊參賽說明會」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資訊說明如下: |
(一) | 比賽時間:110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7時至下午2時。 |
(二) | 比賽地點:龍潭高中游泳館(桃園市龍潭區東龍路25號)。 |
(三) | 報名期限:至110年5月17日下午10時截止。 |
三、 | 參賽資格說明如下: |
(一) | 國小組:須為在本區境內國民小學註冊之五年級(含)以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2歲者(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
(二) | 國中組:須為在本區境內國民中學註冊之八年級(含)以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5歲者(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
(三) | 社會組:凡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在學、服役或就業,其戶籍必須設於龍潭區內之桃園市市民。 |
四、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請各隊如實填寫「健康聲明卡」並於賽會報到時繳交;另請各位選手、教練及隊職員務必做好自主健康管理,確實遵守防疫措施。 |
五、 | 檢附選拔賽競賽規程、參賽門檻、送審標準、報名表及健康聲明卡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