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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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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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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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5年1月15日桃市體彥字第1050006號函暨桃園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105年1月13日新國學字第105000001013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5年4月9、10、16、17、23、24、30日及5月1日。
三、比賽地點:龍潭區雙龍國小(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346號)。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3月15日下午4時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人員公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
;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