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130622K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為鼓勵市內國中小積極參與推動健康促進學校相關議題之行動研究,並分享展現其研究成果,以達到經驗交流之目的。
三、獎勵方式:
(一)特優:1隊,每名嘉獎2次,禮券8,000元整。
(二)優等:2隊,每名嘉獎1次,禮券5,000元整。
(三)佳作:3隊,每名獎狀1張,禮券3,000元整。
(四)入選:10隊,禮券1,000元整。
四、本案依據或比照「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激勵辦法)」第6條第7項規定,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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