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張雅婷 電話:03-3322101#733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609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303411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30341122_ATTACH1.pdf、376736800A_1130341122_ATTACH2.pdf) |
主旨: |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