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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淵淑 - 人事室 | 2025-03-13 | 點閱數: 2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蕭如評
電話:03-3322101#7592
電子信箱:sh14al0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14002113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4002113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21133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6298號函辦理。
二、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國中部1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1名(公民科專長)。
(二)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3名(須擔任導師)。
(三)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四)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1名、物理科1名,擇優錄取。
三、 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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