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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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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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400765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6800A_1140076580_ATTACH1.pdf) |
主旨: | 核定本府民政局副局長藍品畯等18人為本市114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公假5日須於115年4月1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