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有關108年國民小學教師市外介聘申請事宜,請有意願申請教師於4/17填寫意願申請書,及後續依限上網填報並於5/1(一)中午前將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審查
※教師市外介聘申請事宜,請申請教師上網填報並於5/1(一)中午前將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審查,逾期視同放棄。
壹、108年度市外介聘作業流程:請申請教師自行上網填報基本資料、積分。
一、資料填報 4/23(二)8:00-5/2(四)17:00:
申請教師自行上網填報基本資料、積分及介聘學校志願序。
資料填報期間未上網完成填報者,視同放棄本年度市外介聘資格。
(一) 介聘申請填報網址: http://tasweb.kh.edu.tw/108
(二) 填報期限:4/23(二)8:00-5/2四)17:00
貳、申請條件
二、教師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且具服務條件之一者,始得申請介聘:
(一)基本條件:
1.現任編制內合格教師,且無下列各款情事之ㄧ者:
(一)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
(二)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尚在調查階段。
(三)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及評議期。
(四)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施行後入學之公費學生,於義務服務期間。
2. 教師依照偏遠地區及特偏遠地區有關法令甄選錄用之教師申請介聘者,仍應受任用資格及服務滿三年之限制。
(二)服務條件:
1.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
2.留職停薪之教師符合本項第一款規定並經市政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前(八月一日)復職者。
三、檢附證件:
請先備妥
1畢業證書(含身份證影本) 。
2合格教師登記證(參加介聘科目)。
3.現職學校服務證明書,請詳列兼任職務及兼任期間並註明留職停薪情形。
4.本校歷年聘書(含兼職聘書如導師、行政職務或童軍團長、各領域召集人、級導師(學年主任)等職務)
5.本校最近五年考核通知書(102-106學年) 。
6.本校服務獎懲令或獎狀 (獎懲積分採計103 年5 月3 日至108 年5月2 日止) 。
7.最近五年在本校研習之積分(103 年5 月3 日至108 年5月2 日止)請課發組長列印。
8.申請表等證件,並依序排列整齊,正本及影本(A4格式)各一份。(除年資採計至7月31日止外,其餘積分證件一律採計至5月23日止)。
四、申請日期:5/1(三)中午前列印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件至本室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五、教師得依實際需要擇一申請市內或外縣(市)介聘,兩者不得同時提出申請。
108年市外介聘作業期程
日期 |
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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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公告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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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17 |
意願調查 |
|
4/19 |
教評會審查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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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2 |
當事人填報資料及志願 |
線上填寫 |
5/6-5/13 |
申請人積分審查 |
依公文核予公假 教務處協助派代事宜 |
5/30 |
介聘結果 |
|
5/31-6/4 |
市外介聘報到審查 |
召開教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