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00090297號函
主旨:有關本府與國立中央大學(以下簡稱中大)及國立臺灣海 洋大學(以下簡稱海大)合辦學分班,請協助調查同仁選 修意願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本府同仁與學界互動,因應日後市政發展,本府規 劃與中大及海大合辦學分班,由本府提供上課場地,進修 費用同仁自行繳納,並於110年4月7日辦理招生說明會,有 關各校報名選讀事項說明如下: (一)與中大合辦部分: 1、主題:高階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 2、時間:預訂於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 3、費用: (1)學分費:每學期規劃開設2門課(15人成班),每 門3學分,每學分新臺幣(以下同)4,800元。 (2)學雜費:未收取。 (二)與海大合辦部分: 1、主題:國際物流碩士在職專班學分班。 2、時間:預訂於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 3、費用: (1)學分費:每學期規劃開設3門課(15人成班),每 門3學分,每學分4,975元。 (2)學雜費:每期1萬元。 (3)新生報名費:1,000元(第一學期繳交)。 二、請各機關學校協助轉知有選讀意願之同仁,於110年4月28 日(星期三)下班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國立中央大學及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分班課程意願報名選讀表」 (https://reurl.cc/WEokzk),將依報名意願作為評估成 班依據。前揭課程開班與否,視各課程能否達到最低開班 人數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