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錄取人員:
正取:1名,林妙蓁。
備取:無。
貳、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一、正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單後,應於 110年8月23日 上午11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並完成簽約手續。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 放棄錄取。
二、如有正取人員放棄錄取或被取消錄取資格,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三、備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有關文件,到本校辦理報到,逾期取消遞補資格。
四、錄取人員於報到後二週內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者提供證件若有不實,無條件解聘,如涉及刑責並願 負相關刑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