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0年10月1日桃教體字第1100090466號函辦理。 |
田徑選拔日期:110年12月8日星期三,地點:龍潭國小。 游泳選拔日期:110年12月5日星期日,地點:渴望會館。 |
二、 | 請填具附件內之報名表後(田徑、游泳請分開報名),於11 月25(星期四)前完成報名程序。 |
三、 | 本比賽遵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 辦理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注意事項,請參賽人員配合遵守 相關規定。 |
四、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 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 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 |
五、 | 本案每校補助經費上限10,000元,僅供各校參賽選手保 險、膳食、茶水、車資用,田徑和游泳選拔併用(核實支 付)。 |
六、 | 請各校於活動結束後一周內依實際金額檢具下列資料: 1.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龍潭區龍潭國民小學」,並 請備註學校公庫銀行名、分行名、行庫代號、帳戶名、帳 號。 2.原始憑證正本(需完黏貼核章)。 |
七、 | 上述核銷資料送至本校後,將於核對無誤後進行匯款事 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