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2年4月21日東門學前特字第112000346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
(一) | 魏氏幼兒智力量表(第四版) |
1、 | 第1梯次 |
(1) | 研習日期:112年7月4日(星期二)、7月5日(星期三)、7月7日(星期五)及7月8日(星期六)共計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
(2) | 參與對象:本市未持有魏氏幼兒第四版研習證書之學前心評教師,倘有餘額再開放其他階段別之特教教師參與,計40人額滿為止。 |
2、 | 第2梯次 |
(1) | 研習日期:112年8月14日(星期一)、8月15日(星期二)、8月17日(星期四)及8月18日(星期五)共計4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
(2) | 參與對象:本市新進之學前特教教師或曾參加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特教增能系列課程研習「心評人員培訓」及「嬰幼兒全面發展量表、嬰幼兒社會適應發展量表及幼兒情緒行為量表評量工具」研習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計40人額滿為止。 |
3、 | 上列2梯次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及中山國小(詳如實施計畫)。 |
(二) | 魏氏幼兒智力量表測驗分析及應用 |
1、 | 研習日期:112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
2、 | 參與對象:本市持有魏氏幼兒智力量表(第四版)研習證書之學前心評教師為主,倘有餘額再開放其他階段別之特教教師參與,計60人額滿為止。 |
3、 | 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忠孝樓2樓。 |
三、 | 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全程參予者核予研習時數,並得採計為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內。 |
四、 | 本案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核予公(差)假登記前往,倘逢例假日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核實補休。 |
五、 | 本案研習計畫請至報名網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