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4年2月2日桃市體彥字第1040042號函
暨桃園市體育會手球委員會104年1月29日桃體手和字第10
400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
(一)社會組:104年4月25日(星期六)。
(二)其餘各組:104年5月23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中壢區新明國小。
四、報名日期:
(一)社會組:即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
(二)其餘各組:即日起至104年5月8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人員公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
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
;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
或其他酬勞。
六、旨揭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檔案下載-體育活動處下載
(網址:http://www.dst.tycg.gov.tw/tcs103/download_
0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