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農業局114年1月22日桃農林字第1140002787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夏季將至及氣候變遷,防範森林火災,請記得「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垃圾要帶走」。
三、提供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所製作之「炎火之鏡」 短片及防火海報供參。防火海報由「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