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4日桃教特字第 1140105584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對象: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及普通班教師。
(二)辦理日期:115年1月14日(星期三)、115年3月11日(星期 三),可擇一參加。
(三)研習時間:下午1時至4時10分。
(四)研習地點:線上Google Meet研習。
(五)研習報名:請參與人員於研習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路徑為「研習報 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關鍵字(活動名稱)-輸入【間 接服務】」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 習。
三、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四、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情支中心 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