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5年4月14日桃工養行字第1150029393號辦理。 二、本處僅對道路及附屬設施(如人行道、側溝等)之借用予以准駁。 三、臨時借用道路核定內容,詳如下列: (一)日期及時間:115年4月25日7時至15時30分。 (二)停放機車區域: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346號前人行道(雙龍國小圍牆外)。 (三)借用人行道,需保留寬度1.5公尺人行道供路人通行,以維護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