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 (一)本市各公私立中小學優秀體育學生,由所屬之學校向本府教育局提出申請。 (二)大專院校以上及社會人士之優秀體育選手,由本市體育會項下之單項委員會向本府體育局提出申請。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spo/)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