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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秋銀 - 學務處 | 2016-04-14 | 點閱數: 424

(一)競賽類別:分為「原創漫畫」及「手機漫畫」等2項類別。
(二)參賽資格:不限年齡、國籍,可接受共同創作(團體或工作室),以正體中文創作之作品為限。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9月30日17時30分止(以郵戳或新北市文化局收文章戳為憑),將報名資料以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信封上並註明「2016新北市漫畫系列徵件-手機漫畫」或「2016新北市漫畫系列徵件-原創漫畫」。
四、競賽詳細資訊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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